关于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印发工作的通 知

湘确权办〔2017〕19 号

关于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印发工作的通

各市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工作联席会议或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农业部有关部署要求,各地要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承包

经营权证》印发工作,确保给承包农户“确实权、颁铁证”。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抓紧完善农户权属数据。按照招标约定,预计 11 月底

开始权证成品能分期分批发运到县。要加快组织县市区完善农户承包权属数据,完成成果数据检查验收,为农户承包经营权证颁发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做到“不漏签一户合同、不漏发一本证书”。

二、提交权证印制公章印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

有两处须加盖发证机关(县级人民政府)印章及填表机关印章。套印县市区人民政府和主管部门公章,能提高证书印发质量和降低权证颁发工作量。请以已委托省确权办印制证书事宜的县市区为单位,于 11 月 6 日前按照印模管理规定和标准(印章加盖于空白 A4 纸中央,印迹清晰,方向要正,一纸一章)提交给省确权办。与此同时,为了搞好证书成品发运工作,请一并提交收货验货专门联系人,提供完整联系方式:单位全称、详细邮寄地址、

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三、做好证书成品对接移交。证书成品运抵县市区后,县市

区确权办、供货商双方应及时当面开箱验收,对证书质量、规格、数量等进行详细查验,并制作验收记录。如发现货物数量、规格不符,应及时核实并要求补救直至验收合格。交接完成后,办理相关手续。县确权办从每批证书成品中随机抽取 1 本邮寄省确权办用于成品检测。

四、严明证书移交纪律规定。县确权办与供货商交接证书成

品,要秉公办事,坚持质量,仔细验货,防止以次充好,杜绝违规违纪。

邮寄地址:长沙市教育街 66 号(省农委三办 202 办公室)

人:省农委确权办 联系电话:0731-82283646

湖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

登记颁证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7 年 11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