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农业委员会文件

 

 

湘农发〔2017〕15号                  

 

关于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

应用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农业委员会、县市区农业局:

按照《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意见》(湘办发[2015]37号)和《关于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农经发[2016]10号)等文件要求,我委组织制定了《湖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建设总体方案》,现印发各地。请按照本方案要求,周密部署,统筹安排,全面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工作要求和技术标准,认真组织开展本辖区内市、县级平台的数据建库与汇交和应用平台建设与对接等各项工作,确保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建设有序推进。

 

 

湖南省农业委员会

2017年1月12日

湖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

应用平台建设总体方案

 

按照《农业部关于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农经发[2016]10号)要求,建立中央与地方互联互通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应用平台)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我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是实现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的技术支撑,是推动确权登记颁证数据共享和成果应用的重要手段,对全面掌握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现状、促进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的有效管理、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加快建设现代农业具有重要意义。

为落实农经发[2016]10号文件要求,集中力量、统筹规划、统一标准、分步实施,促进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成果汇交,指导各市州、县市区数据库建设、信息应用平台及业务管理系统开发,确保省级与市州、县市区信息应用平台的互联互通,方便群众查询,推动成果应用,促进数据共享,特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是落实农业部文件要求编制省级信息应用平台建设方案的重要工作和成果,将作为指导全省各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建设的技术框架性文件下发,并按要求上报农业部备案。

一、建设目标与任务

建立覆盖全省的信息应用平台,形成标准统一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体系,摸清全省承包土地家底;建立确权登记数据的动态管理制度,确保省、市、县三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业务数据的及时更新,为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提供技术保障;按照农业部统一的数据交换和共享标准,推动与公安、民政、财政、国土、档案等相关部门的数据共享;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服务,方便社会公众特别是广大农民群众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公开查询;开展确权登记数据成果应用示范,实现农经信息资源的有效整合,并在此基础上拓展农村土地承包信息应用和服务领域。

按照以上建设目标,本方案对目标进行了分解,确定建设任务如下:

1全省要遵循农业部统一的标准和技术规范,完成数据库成果整合、质检、汇交和建库管理工作,建立标准统一、质量达标的确权登记颁证数据库体系,为土地承包管理业务办理和信息共享查询提供保障。

2立足现有基础,建成并运行信息应用平台,将确权登记成果与土地承包管理、土地流转监管、家庭农场监管、纠纷仲裁管理等业务进行有效结合,拓展服务领域,提升管理水平;遵循统一的接入标准,实现省级与国家、省级与市州、县市区的平台对接。

3建立土地承包数据动态管理制度,特别是建立土地承包合同和流转合同网签备案机制,确保省、市、县三级确权登记颁证数据和土地承包管理数据的互联互通,实现关联业务之间的有序衔接。

4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服务,向相关部门提供土地承包经营权数据共享服务,向社会公众提供承包经营权信息查询服务。

5改造完善现有基础软硬件设施环境,提升计算、存储能力和网络带宽,为信息应用平台建设和运行维护提供有力支撑。

二、总体思路与建设原则

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按照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总体部署,围绕信息应用平台的基本定位和目标任务,坚持以应用管理服务为导向,以数据信息为核心,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紧紧围绕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业务需求,加强统筹,周密部署,协同推进,构建符合现实需求、覆盖全省、上下互通、资源共享、标准统一的信息应用平台。

1、合法合规,标准统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涉及利益广泛,业务操作有严格的规范,各业务流程模块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设计,在系统开发、使用的过程中,严格执行现有的保密规定、技术规程和标准。

2、技术先进,管理高效。管理系统建设需采用成熟、先进的技术手段,遵循软件系统开发的一般规律,实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高效便捷管理。

3、统筹兼顾,明确重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管理是本系统建设的重点,在确保当前工作需要的同时,加强顶层设计,充分考虑未来业务扩展的需要。

4、资源共享,确保安全。加强基础设施、数据和应用服务等资源的集成整合,最大限度地实现资源共享,减少重复建设;加强信息安全保障,确保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相关信息不泄露,保障权利人权益。

5、简便易用,界面友好。充分考虑基层农经人员的专业背景,加强用户界面设计,在确保业务流程规范、严肃和数据安全的前提下,界面风格友好,方便易用。

6、安全可靠,运行稳定。涉密数据实施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安全策略,保证数据安全。要求系统具有较强的稳定性和容错能力,能够保证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三、信息平台技术框架

湖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平台的技术架构分三部分:省级信息应用平台、市级信息应用平台、县级信息应用平台,其中省(市)级信息应用主要集中全省(市)数据的管理维护与统筹监管、与相关行业与社会的信息共享服务对接、与国家平台的对接;县级信息平台主要服务县市区的确权数据管理、基础业务电子政府服务、对上级部门和统计业务部门对接;市级信息平台可参考省级信息平台技术架构部署。省市县三级都要建立信息应用平台,信息应用平台必须使用全省统一采购的信息应用平台系统软件。

1、省(市)级信息应用平台

省(市)级信息平台采用自主可控信息技术,按照云架构模式构建,主要包括基础设施层、数据资源层、平台支撑层、应用层、用户层及标准规范体系和安全保障体系,技术架构如下图所示。

 

1)基础设施层

主要包括硬件设备和基础软件设备,通过资源池化技术、云技术将所有设备进行有机整合和管理,构建整个信息应用平台的运行环境,满足海量数据存储和高并发用户使用平台开展土地承包业务监管、数据查询及数据接入的需要。

2)数据资源层

主要是采用数据库技术建设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根据数据资源规划,包括遥感影像数据库、确权成果数据库、基础信息数据库、专题成果数据库和承包管理业务数据库等五大数据库。

3)平台支撑层

主要是提供整个平台业务运行支持,通过松耦合部署组件式支撑和服务,包括基础支撑服务、业务服务、地图服务、开发服务等。

4)应用层

由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共享、数据库管理、平台接入、成果应用和运维管理等五大系统组成,对内提供平台运维及数据管理、更新、分析等应用,对外提供业务办理、数据共享及地方平台接入等服务。

5)用户层

由信息应用平台的各类用户组成,包括各级党委政府、各级农业部门、金融保险等机构、社会公众及相关部门,通过为不同用户赋予相应的业务权限,使其能够享受信息应用平台提供的各类应用与服务。

2、县级信息应用平台

县级业务系统主要完成本辖区内确权登记数据管理和土地承包业务办理工作,实现数据建库管理、合同管理、登记管理、权证管理、数据汇交和信息查询等基本功能,可结合实际,扩展和延伸土地流转、纠纷仲裁、工商资本租地监管、土地经营权抵押等业务功能。采用 C/S B/S相结合的方式,主要包括基础设施层、数据层、平台层、应用层及标准规范体系和安全保障体系,技术架构如下图所示。

 

1)基础设施层

由数据库软件、GIS软件、存储和备份管理系统及相应硬件设备等部分构成。

2)数据层

涵盖农村承包土地调查、确权登记颁证的所有数据,在数据较大状况下需要支持多机集群,实现多台数据库主机可以同时并行访问数据库。

3)平台层

基于地理信息系统搭建开发平台,提供各类基础功能库和专业定制工具。

4)应用层

提供在 C/S模式下的数据建库、数据管理所需的功能模块,在 C/S B/S模式下的户地簿证一体化管理功能模块,在 B/S模式下满足基层应用的日常业务管理功能模块。

四、信息平台系统内容

湖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主要包括基础设施环境、确权登记数据库及管理系统、电子政务系统、信息共享与服务系统、成果应用系统、平台对接系统、平台运维管理系统和相关标准规范,总体组成结构如下图所示:

1、基础设施环境

这是信息应用平台运行的基础,由应用服务器集群环境、数据库服务器集群环境、存储备份系统和基础软件系统构成。

1)省级平台基础设施环境建立在省农业委员会信息中心建设的网络环境基础上,充分利用现有的机房环境与设施、网络设备与环境等条件,根据省级平台的规划增加相应的网络设备(包括软硬件)。

2)市州、县市区根据各自工作需要和基础设施条件,适当增配或重建系统运行环境,在数据安全运行的要求下,需要建立保密数据的内外网分离、内外网数据交换的安全机制。市、县级信息应用平台基础设施环境建设由农经部门负责,网络环境可考虑利用当地农业部门专网,同时规划增加相应的网络设备(包括软硬件)。

信息应用平台的网络逻辑框架结构如下图所示:

 

从网络和安全上主要划分为两部分:一是互联网部分(外网,中心虚线右侧部分),主要完成业务系统部署,与地方平台的互联互通以及对外信息服务;二是数据安全区部分(内网,中心虚线左侧部分),主要完成安全信息的存储、生产和处理,与互联网部分的信息交换,以及与相关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

2、确权登记数据库及管理系统

确权登记数据库是各级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成果的数据仓储,是信息应用平台的基础和核心;数据库管理系统用于对确权登记数据库进行统一组织、存储、管理、维护和更新。逻辑上分为保密库、运行库和查询库,其中保密库主要用于数据存储和空间模型计算,尤其是地理空间数据;运行库主要用于支持平台业务运行,其基础数据是从保密库中抽取并经过安全技术处理的数据;查询库是运行库的一个子库,用于对外提供数据的查询检索与浏览等信息服务。管理系统运行过程中还分为现状库、历史库与工作库,其中现状库就是业务系统目前最新的即时现实数据,历史库是业务办理完结后形成的历史数据(可供历史回溯查询),工作库是业务正在办理中还没完结形成的中间数据库。

1)确权数据库内容与逻辑结构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数据库由应用数据库和元数据组成。应用数据库由空间数据库、非空间数据库组成;元数据由矢量数据元数据、数字正射影像(DOM)元数据和数字高程模型(DEM)元数据等组成;系统数据库由系统角色与用户数据、业务工作流数据、数据字典、模板数据等组成;历史数据库由业务办理完结后的历史数据组成;工作数据库由正在办理的业务数据组成。

如图数据库内容和分层,数据库内容和分层的依据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数据库的确权登记基础数据内容如下:

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包括控制点、控制点注记、行政区(县、乡镇、村、小组)、行政界线、高程注记点、等高线等;

承包地块数据:包括地块、界址点、界址线、各类注记等;

其他地物数据:包括点状地物、线状地物、面状地物、各类注记等;

基本农田数据:包括基本农田保护片区等;

栅格数据:包括数字正射影像(DOM)、数字高程模型(DEM)、数字栅格地图和其他栅格数据;

元数据:包括矢量数据元数据、数字正射影像(DOM)元数据、数字高程模型(DEM)元数据等。

2)承包经营权数据管理系统

承包经营权数据管理系统分为省级承包经营权数据管理系统与县级承包经营权数据管理系统,即是确权数据库管理平台,也是建成后的承包经营权数据中心管理平台,作为基础数据管理维护、更新、汇交的数据提供者。

县级数据管理系统是全县承包经营权基础数据的生产单元,根据业务进展变更的最新数据提供者,同时作为最全、最准确、最新的数据服务者,给省市平台提供数据汇交,对电子政务和外部相关行业提供共享服务。

省级数据管理系统全省承包经营权基础数据的汇总数据库,要能实现下级部门提交的数据的质量检查、数据入库、汇总分析等基本应用,更要为全省的农业、国土、公安、档案等行业以及社会公众提供脱密的公共数据服务,同时还承担向国家汇交数据成果的职能。

确权数据涉及保密数据的管理与安全使用,根据测绘成果管理要求,需要建设符合保密要求的隔离网络环境,确保数据管理与使用的合法合规,并能导出业务库、查询库,在政务网和公网上根据要求提供数据服务。

3)确权数据管理系统功能需求

确权数据管理系统负责成果数据的管理、浏览、查询、统计分析与维护,负责承包经营权基础成果的管理,主要功能需求包括:

确权数据的入库集成:对于确权后经过建库质检合格的数据,该系统能提供入库功能,省级平台提供全省各区县的县级数据库的入库集成,县级平台提供各乡镇数据的入库集成;

数据的浏览:包括权属数据的查看、空间数据的地图浏览、承包数据的关联浏览;

数据的查询:实现权属数据查询、空间数据空间查询、图查属性、属性查图等;

数据的分析:各级别(全省、市州、县市区、乡镇、村组)的数据统计、分类数据的统计、发包方数据分析、承包户级成员的统计分析、地块的统计分析等;

数据的维护:实现基础数据的新建、编辑、修改、存档等,实现权限管理,确保数据维护的安全性。

3、电子政务系统

在确权登记数据库基础上建立电子政务系统,主要向省、市、县三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提供业务支持。本方案提供省级、县级平台电子政务系统功能需求,市级平台电子政务系统参考省级平台电子政务系统根据需要逐步建设。

1)省(市)级平台电子政务系统

省(市)级平台主要功能需求如下:

基础承包数据的浏览与查询:包括发包方、承包方、承包地块、合同、权证等基础数据的浏览与查询

土地流转信息发布与政策咨询:全省土地流转意向、地块、双方等信息的发布,流转备案、统计分析等;

规模经营主体租地监管:对流转后的家庭农场、种粮大户、合作社等进行土地利用的跟踪与管理、监督,确保土地流转后的用途;

纠纷仲裁案件查询及信息公开、监管:土地仲裁管理日常业务的网上运行,并能够对业务办理情况进行查询、监督、管理和指导。

实现省、市州、县市区的统计汇总、分析、专题制图、数据挖掘与提取、大数据分析等应用。

2)县级平台电子政务系统

发包方信息管理:发包方的浏览、查询、增加、修改、注销、汇总、统计、分析、制表、输出等功能;

承包方信息管理:承包方的浏览、查询、增加、修改、注销、汇总、统计、分析、制表、输出等功能;

承包地块管理:承包地块的空间浏览(放大、缩小、漫游)、查询、增加、修改、汇总、统计、分析、制表、输出等功能;

承包合同管理:承包关系的查询、浏览、建立、注销,合同的查看、登记、备案等;

经营权登记管理:承包关系的建立、分户、合户、注销、互换、转让等;

经营权证管理: 登记簿/权证的建立、打印、制图、统计、分析、输出等;

土地纠纷仲裁管理:根据仲裁过程和结果记录仲裁各环节的文档、浏览、上传、下载、存档、模板等功能;

土地流转管理:土地流转意向的发布、流出流入方信息的记录、流转的登记和备案、流转的分析统计等;

承包档案管理:承包档案的归类、编码、电子档案的上传下载、档案的统计分析等;

系统管理:用户数据与权限管理、操作记录管理、数据备份与维护等功能。

4、平台对接系统

这是保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相关业务数据在市/县级信息应用平台与省级平台、省级平台与国家级平台之间进行同步的技术手段,是全省确权登记数据库保持现势性的支撑,能提供数据主动抽取、数据接入接口、数据接入文件等多种数据接入方式。依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数据接入规范,围绕数据获取、封装、传输、接收这一主线,提供增量数据动态监测与获取、数据内容规则检查、数据文件封装、数据文件网络安全传输、数据文件接收、数据接入全过程监控等主要功能。本系统由数据接入子系统及系统管理子系统组成。

5、信息共享与服务系统

以现有业务模式为基础,在全省确权登记数据库的支持下,在数据共享权限允许范围内,向公安、民政、财政、国土、档案等相关部门提供数据共享,服务于农户和利害关系人权益保护、土地抵押和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向社会公众特别是广大农民群众提供承包经营权查询等信息服务,包括承包地的自然状况、流转情况、抵押情况、纠纷情况等。本系统由信息服务准备子系统、信息共享协同服务子系统、信息查询服务子系统、统一服务门户子系统四个子系统组成。

6、成果应用系统

在确权登记数据管理和业务应用的基础上,立足于农业部门需求和金融、保险等部门的业务特点,积极拓展确权登记数据的应用范围,并在信息应用平台上进行示范。包括为新型经营主体精准管理、农业补贴发放、土地经营权抵押和农业保险等提供依据,为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农业规划等提供数据支撑。湖南省各级成果应用系统建设采用两条腿走路,一是农业部推广的成熟的成果应用规范和要求,按规定建设省级成果应用系统;二是各区县根据各自的实际需求,先行各自建设适合各区县应用要求的功能模块,建立示范基地,成熟一个推广一个。通过两条腿走路,稳步实现覆盖全省的具有特色的成果应用系统。

7、平台运维管理系统

这是信息应用平台的管理中枢,通过对主机存储设备、网络安全设备、操作系统、数据库以及应用系统等各类资源统一调配和管控,以保障平台的稳定运行和信息安全。本系统由平台管理子系统和平台调度与监控子系统组成。省级平台运维管理系统充分利用省农委信息中心现有平台运维管理设备、系统、制度等,在现有平台运维管理的模式基础上提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管理的要求,增加运维管理功能。各市州、县市区在按标准和规范建设好运维管理系统的基础上,要强化农村经营管理机构的运维管理责任,研究解决平台运维必需的管理队伍、技术人员、工作经费等问题,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运维管理的长效机制。

8、相关标准规范

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充分按照农业部发布的数据库建设类规范和信息应用平台建设类规范。其中数据库建设类规范参考农业部下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标准》,信息应用平台建设类规范是农业部下一步建设的重点内容,包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系统建设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接入技术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服务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共享交换规范。省农业委员会按照农业部已经下发的和后续研究下发的标准规范,逐步推广和应用相应的标准规范,各级系统也充分按照标准规范分期实施建设。

五、平台系统基础硬件要求

为了保证数据管理系统和业务办理系统的运行,支撑硬件系统的省市县三级应按如下需求部署:

平  台

系  统

基 本 配 置

高  级配 置

县级平台

数据管理系统

1.图形工作站兼数据服务器(1台)

1.数据库服务器(1台)

2.图形工作站(1台)

业务管理系统

1.web服务器兼数据库服务器(1台)

3.交换机(1台)

4.路由器(1台)

1.web服务器(1台)

2.数据库服务器(1台)

3.交换机(1台)

4.路由器(1台)

市级平台

数据管理系统

1.数据库服务器(1台)

2.图形工作站(1台)

1.数据库服务器(2台)

2.图形工作站(1台)

查询决策系统

1.web服务器(1台)

2.数据库服务器(1台)

3.交换机(1台)

4.路由器(1台)

1.web服务器(1台)

2.数据库服务器(2台)

3.交换机(1台)

4.路由器(1台)

省级平台

数据管理系统

1.数据库服务器(1台)

2.磁盘阵列(1台)

3.图形工作站(1台)

1.数据库服务器(2台)

2.磁盘阵列(2台)

3.图形工作站(1台)

查询决策系统

1.web服务器(1台)

2.数据库服务器(2台)

3.交换机(1台)

4.路由器(1台)

1、web服务器(1台)

2.数据库服务器(2台)

3. 磁盘阵列(1台)

4.交换机(1台)

5.路由器(1台)

六、工作部署与进度安排

根据农经发[2016]10号的精神和计划安排,全省各级要按照要求,紧跟农业部建设目标和步伐,加紧最新标准规范的学习,落实标准规范的培训、系统建设、成果推广等工作,并以此为基础部署全省信息化建设的进度安排。力争2017年上半年实现省级信息应用平台内部试运行,2017年年底实现与部分县市区信息应用平台的接入,2018年实现省级信息应用平台上线试运行并与国家平台初步对接,此后逐步实现数据共享和成果应用示范。

12017年上半年完成基础设施环境与安全系统建设

建立计算、存储环境,为信息应用平台运行和数据存储管理提供基础环境;建立完善网络体系,为省级与区县平台之间互联互通、与相关部门之间数据共享以及面向社会公众的信息服务提供网络环境。基于确权登记数据特别是其中的地理空间数据涉及安全保密问题,对信息应用平台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安全等级,编制相应的安全系统建设方案,建立由物理安全、主机安全、网络安全、应用安全等构成的安全保障体系,强化安全保护措施。2017年上半年完成基础设施环境与安全系统的采购招标、安装部署、培训与安全机制的建设工作。

22017年年底建立全省确权登记数据库体系

遵循农业部统一的标准和技术规范建设确权登记数据库;严把数据质量关,按照《汇交办法》完成确权登记数据的逐级审核、把关和汇交;在汇总和整理全省确权登记数据及成果的基础上,建立全省确权登记数据库。力争实现2017年完成不少于80个县级确权登记数据质检汇交建库工作,逐步建成基本覆盖全省各县市区的确权登记颁证数据库体系,为全省确权登记数据库建设和信息应用平台运行提供数据保障。

32018年上半年建设省级与市级、县级电子政务系统

省、市、县三级电子政务平台作为2017年的建设重点,根据各级电子政务系统的建设目标和软件需求,做好技术服务,实现省、市、县级平台的安装部署、调试、培训等工作,配置平台工作环境与系统数据,实现系统的内部试运行。

42018年下半年县市区应用信息平台接入与试运行

根据国家相关标准的发布,实时开发相关的平台对接系统,并对县级数据库与电子政务系统进行对接,实现工作数据的及时汇交,可实现上级部门对下级部门数据的主动提取,也可实现下级部门向上级部门及时汇交变更的数据。

52018年年底实现与国家信息应用平台的对接

在国家对省级平台对接时间表的基础上,湖南省实现跟国家应用信息平台的接入,实现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数据与国家数据的互联互通、及时汇交。扩大确权登记数据汇交建库的范围,完成全省县级确权登记数据质检、汇交和入库;完成信息服务共享系统和运维管理系统建设工作。此后,按照农业部成果应用系统的规范要求与各县市区先行试点的成果应用系统,开发全省的成果应用系统和试运行工作。

七、工作组织和经费保障

1、明确工作重点。各地要按照此方案,因地制宜编制信息应用平台建设方案,提出工作规划,设计技术路线,制定制度规范,并于2017年4月底前报省确权办备案;要按农业部数据库建设技术标准,规范数据库的建设和数据的质量监管,及时逐级汇交确权登记数据,做好数据建库汇交工作;要开展好基础设施环境建设,开发好数据库管理系统和业务应用系统,研究相关部门间信息数据交换,做好信息平台的开发与连接;要实现土地承包数据的国家、省、市、县互联互通,做好土地业务数据和确权数据的协调管理,建立土地承包数据动态管理制度。

2、加强组织领导。省农业委员会统一指导信息应用平台建设,统筹部署和协调推进信息应用平台建设相关的确权登记数据整合建库、系统建设等工作。各市州、县市区要充分借助和依托已建立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切实落实建设责任,共同研究落实信息应用平台建设的任务和要求,合理确定时间安排,加快推进信息应用平台建设,确保如期完成本辖区信息应用平台建设任务。

3、规范经费使用。省级信息应用平台建设和运行维护由省农业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对项目建设中勘察设计、设备采购、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及工程监理等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行为。市州、县市区平台建设涉及的应用平台和相关系统软件开发等费用,从各地确权补助经费中列支,由省农业委员会商省财政厅统筹安排(市州由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其它的基础设施环境、系统安全、数据整合、数据库建库质检与汇交、系统运行维护、档案整理储存等费用由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分别预算安排,并按要求规范列支。

4、落实安全责任。牢固树立信息安全意识,按照信息安全属地化管理原则,明确安全责任主体,特别是建立并运行本级信息应用平台的市州、县市区,要严格遵循信息安全技术标准,确保运行环境符合技术要求。接入信息应用平台的系统和设备,相关部门要确保符合接入要求。

5、强化督促指导。建立各级工作进展信息联动机制,形成畅通的上行下达、下情上报通道,按照总体工作安排逐级落实。各级信息应用平台建设要列出年度计划表和任务图,确保按期完成目标任务。进一步强化技术检查指导,确保符合国家要求和全省统一的技术标准,保证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