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确权办〔2017〕18号
各市州并转县市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联席会议或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进一步加大力度、加快速度,确保今年底全省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任务,根据《湖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成果汇交办法》(湘确权办〔2016〕1号)等相关规定,结合前期发现的普遍性问题,现就如何规范开展数据成果汇交的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1、明确重点汇交对象。前期,已有51个县市区(名单附后)向省确权办提交了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基本完成任务的报告,这些县市区作为全省重点汇交对象,要尽快组织县级自查,截止10月20日前,将合格的数据库成果汇交省确权办。第二批整县推进的县市区也要根据“检查验收一个、报送一个”的原则,在年底前完成县级自查和数据汇交工作。
2、准确填报季报数据。季报数据是农业部对汇交数据进行初检的基本依据。9月底是全国第三季度确权数据季报时间,各县市区上传农业部的季报数据,直接关系到本地数据库成果能否成功汇交。为此,各市州要指导各县市区准确填报季报数据,季报系统中乡镇村数、农户数、地块数、承包地面积数等,要与本地汇交数据库统计出的同类数据一致。
3、严格质检成果数据。市县两级确权办要依据数据库质检有关要求,利用农业部质检软件及省质检补充软件,以数据质量检查软件和人工相结合的方式,对汇交资料进行质量检查。不合格的,要作出数据库质检问题说明,提交数据汇交单位勘误、整改,直至汇交出质检合格的数据库成果。
4、认真组织文件资料。对汇交的文件资料要进行认真组织,规范文件资料格式,严格文件组织结构。特别要认真组织需要特别说明的材料,如数据缺失、飞地重叠、身份证信息不齐等问题说明。
5、安全报送电子数据。汇交资料电子数据以光盘或移动硬盘存储,密封后指派专人报送省确权办。严禁互联网传输汇交电子数据,严禁邮件邮递汇交电子数据,严禁私自在电子设备上下载、浏览汇交电子数据。
6、各市州要高度重视数据汇交工作,按照全省既定工作部署,根据本辖区实际,制定各县市区完成汇交任务的时间表、任务书,并以市州为单位,于9月底前报省办。各县市区要时间倒排,任务倒逼,确保数据库成果汇交任务顺利完成。省市两级要强化督查考核,对未能如期完成汇交任务的,要定期通报,层层约谈。
附件:已提交基本完成任务报告县市区名单(51个)
湖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
登记颁证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7年9月19日
附件
已提交基本完成任务报告县市区名单(5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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