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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贯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娄纪办〔2012〕15号
 
 
 
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农村基层干部廉洁
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贯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娄底经济开发区纪委、监察局,万宝新区纪委,各县市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现将我市《关于开展〈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贯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娄底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娄底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8月7日
关于开展《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
若干规定(试行)》贯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
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中办发〔2011〕21号,以下简称《规定》),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推进我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根据省纪委《关于开展〈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贯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湘纪办〔2011〕2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专项检查内容
(一)组织学习宣传《规定》情况,重点检查各级党委、政府贯彻学习《规定》情况,组织开展教育、培训和宣传情况,完善考评机制情况,落实待遇保障情况,组织检查考核情况等。
(二)涉及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方面信访举报的受理、检查和处理情况。
(三)查处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方面的突出问题情况,特别是查处在征地拆迁、矿产资源开发、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中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拉票贿选、破坏选举的突出问题,农村基层干部作风粗暴、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独断专行;吃拿卡要、弄虚作假;损公肥私、奢侈浪费问题等情况。
(四)建立健全《规定》相关配套制度措施情况,重点检查建立健全村级民主监督制度、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村级事务民主决策制度、村财民理乡监管制度执行落实政策等情况。
(五)乡镇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及成员、人大主席团负责人、乡镇其他干部、基层站所领导班子及负责人、基层站所其他工作人员围绕遵守廉洁履职方面“19个不准”逐条进行对照检查。
(六)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村(居)民委员会及成员、村民小组负责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围绕遵守廉洁履职方面“22个不准”逐条进行对照检查。
二、工作安排与要求
专项检查自省纪委下发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之日起至2012年10月底结束,主要包括自查自纠、督导检查和总结整改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8月中旬)
各县市区要按照省纪委有关通知要求,组织乡镇、村组开展贯彻落实《规定》情况的自查自纠工作,确保自查面达到100%,并认真做好专项检查情况的汇总和表格上报工作。对自查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要及时纠正处理,对比较严重的问题要及时报告上一级党委、政府或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二)督导检查阶段(8月下旬至9月上旬)
各县市区要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开展督导检查。重点检查自查覆盖面、纠正处理情况、问题整改情况等。原则上对乡镇督查面不低于所辖乡镇总数的30%,对行政村督查面不低于所辖行政村总数的20%。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对有关责任人要严肃处理。对农民群众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的问题要进行重点治理。各县市区专项检查办应于9月10日前将贯彻落实《规定》、开展专项检查的情况报告和《贯彻落实〈规定〉情况统计表》(附表二)、《开展贯彻落实〈规定〉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附表三)报市专项检查办。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将各自贯彻落实《规定》的情况,于9月10日前报市专项检查办。
(三)总结整改阶段(10月上旬至10月下旬)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县市区要认真分析查找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及产生的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建立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对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先进典型要组织宣传报道,对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要进行总结推广。专项检查工作结束后,各县市区于10月15日前向市专项检查办提交专项检查工作总体情况的报告。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市纪委和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贯彻落实《规定》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办公室,负责专项检查日常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市纪委和市委农村工作部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专人组成,办公室地点设在市委农村工作部(联系人:刘伟峰;电话:8269699,15173896898)。各县市区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谋划部署,明确责任分工,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制定具体的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并报市专项检查办。
(二)强化督导检查。各县市区要加强对专项检查工作的督促指导,市、县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专项检查。届时,市专项检查办将抽调人员组成联合督导组,分赴各县市区督促检查。督促检查主要内容:一是全面贯彻落实《规定》的情况,二是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经验和作法;三是查处反映基层干部廉洁履职方面突出的信访案件;四是建立健全加强农村基层干部管理的工作机制。
(三)讲究方式方法。要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文件账目等资料、查看党务政务村务公开栏等设施、进村入户走访、组织民主测评等方式方法,深入农村基层广泛了解情况,防止走过场。专项检查力求内容全面、客观、真实,对农村基层干部履职状况要进行深入分析,及时发现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确保专项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四)营造宣传氛围。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学习宣传《规定》,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娄底廉政网和99365365.com等有关媒体将在专项检查期间推介各地好的经验和做法。
 
附:1、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情况自查自纠表
2、贯彻落实《规定》情况统计表
3、组织开展贯彻落实《规定》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
 
 
 
 
 
 
 
主题词:廉洁履职 实施方案 印发 知道
中共娄底市纪委办公室                  2012年8月13日印发
(共印35份)
附1:
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情况自查自纠表
单位:                             填报日期:
说明:
1、请认真对照《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如实填报;
2、乡镇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人大主席团负责人、乡镇其他干部、基层站所负责人、基层站所其他工作人员,填写个人遵守廉洁履职“19个不准”的有关情况,于8月20日前统一上报县市区专项检查工作办公室;
3、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小组负责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填写个人遵守廉洁履职“22个不准”的有关情况,于8月20日前统一上报乡镇专项检查工作办公室。
附2:
贯彻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
若干规定(试行)》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表日期:

 

 

 

学习

宣传

培训

发放宣传资料(份)

 

组织开展专题讲座(场)

 

开展知识竞赛(场)

 

举办专题培训班(个)

 

培训农村基层干部(人次)

 

其他形式

 

受理

信访

举报

受理信访举报(件)

 

办结信访举报(件)

 

纠正和处理问题(个)

 

查处

突出

问题

查办征地拆迁方面案件

        \       

查办矿产资源开发方面案件

        \       

查办违反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方面案件

        \       

查办集体 三资 管理方面案件

        \       

查办乡镇和村级组织选举方面案件

        \       

查办作风建设方面案件

        \       

查办其他方面案件

        \       

建立

健全

配套

制度

建立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县市区(个)

 

建立农村集体 三资 交易平台(个)

 

村级实行党务村务网上公开(个)

 

农村基层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人)

 

村民评议村干部(人)

 

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个)

 

建立便民服务机构(个)

 




 
说明:乡镇、县市区和市州分别于9月5日、10日、15日前将表格填写报送上级专项检查工作办公室。
 
 
 
 
 
 
 
 
 
 
附3:
开展贯彻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
若干规定(试行)》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

 

 

 

动员部署

成立专项检查工作机构(个)

 

召开动员会议(个)

 

制定实施方案(个)

 

自查自纠

乡镇自查自纠人数(人)

 

村组自查自纠人数(人)

 

查出问题(个)

 

纠正问题(个)

 

督导检查

派出检查组(个)

 

派出检查人员(人)

 

检查县市区(个)

 

检查乡镇(个)

 

检查村、社区(个)

 




填报单位:                       填表日期:        
 
说明:乡镇、县市区和市州分别于9月5日、10日、15日前将表格填写报送上级专项检查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