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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城乡环境整建工作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根据《娄底市城乡环境整治四年(2012-2015)行动方案》(娄办发〔2012〕12号)的要求为了统筹推进城乡环境整治四年行动,全面实施城乡净化、绿化、亮化、美化工程,力求“十二五”期间我市城乡面貌发生彻底改变,努力创建环境优美、经济富裕、文化繁荣、社会和谐的幸福娄底。特成立了娄底市城乡环境整治及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建立了工作考评机制,将城乡环境整治工作纳入全市绩效考核,市财政每年安排适当的专项经费用于以奖代投。主要用于年度、季度考评奖励到县市区,年终总评表彰奖励到县市区、乡镇、村、个人及单项奖单位。 

 

(二)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改善娄底城乡环境卫生面貌。 

项目的主要内容:全市92个乡镇(办、场),3398个村(居)完成或超额完成整建任务。垃圾分类处理示范村达到800个,垃圾分类减少清运成本40%。一些乡镇因环境优化带动了产业发展。极大的改善了人民的生活环境,推动了休闲、观光、旅游农业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财政2015年共投入320万元,2014年节余41万元。 

 

(二)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及管理情况2015年度专项资金预计使用情况:对优秀县市区奖励110万元,优秀乡镇奖励110万元,季度配套奖励32万元,优秀村奖励40万元,优秀个人奖励6万元,试点村奖励43万元,单项奖20万元。共计奖励361万元。为加强整建专项资金的管理,我办制订了详实的考评标准、办法和奖励细节,并严格按考评标准开展考评,认真兑现奖惩,确保专项经费使用的公开、公正和公平,有力的推进了城乡环境整建工作的开展。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项目管理情况:按照《娄底市城乡环境整治及建设工作县市区、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考评办法》(娄考办发〔2014〕)3号、《娄底市城乡环境整治及建设工作考核办法修改完善的补充规定》(娄整建发〔2015〕2号)文件规定,采取“月度考核、季度奖罚、半年小评、年度总评”。每季度的第一、三月为考评月,考评月安排一次明查和一次暗访。定期开展专项考评。 

 

四、项目绩效情况 

全市92个乡镇(办、场),3398个村(居)全面完成和超额完成了 “三创同行”和“四清、三基、两统、一化”的任务。垃圾分类处理示范村达到800个,垃圾分类减少清运成本40%。农村垃圾分类减量无害化处理,不仅是垃圾处理方式的改变,而且是人们生活中的一场革命,它将改变人们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改善我们的居住环境,提升人们的自身素质,改变发展的方式。整建工作极大的改善了人民的生活环境,推动了休闲、观光、旅游农业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后续工作计划城乡环境整治及建设工作必须长期坚持下去 

  

  

                 2016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