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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农业法治工作要点》的通 知

 

 

 

 

 

 

娄农发〔2018〕29号

 

 

各县市区农业局、娄底经开区社会事务局,机关各科室、委直属各单位:

现将《2018年全市农业法治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娄底市农业委员会

2018年6月11日

2018年全市农业法治工作要点

 

2018年,全市各级农业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全省农业农村工作会议和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省农委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农业法治建设,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一、推动地方农业立法

1、做好地方农业立法储备。结合我市实际,着力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农业资源环境保护等方面开展探索性和创新性立法调研,为我市农业立法工作提供依据。

二、加强农业综合执法

2、实施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项目。根据《全国农业执法监管能力建设规划(2016-2020年)》,积极争取1-2个县市区实施农业部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项目,着力改善农业系统特别是基层执法设施和装备。

3、开展执法人员素质提升行动。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全省新进农业执法人员培训班、农业执法骨干能力提升培训班。积极组织选拔执法人员参加全省农业行政执法技能大比武活动。开展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与研讨交流活动。

4、组织开展农业行政执法行动。履行农业部门在农资打假行动中的牵头职责,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组织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按照国务院和省“双打”办的部署,全面打击农业领域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和检打联动。参加农业行政执法区域协作行动。加大农业投入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资源环境、农业知识产权、植物检疫等方面的案件查处力度。

5、做好执法服务工作。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服务三农”理念,调解农资纠纷,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坚持“打扶”结合,开展农资经营、农产品生产经营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工作,提升执法相对人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经营水平,推进“放心农资店”建设,规范经营行为,减少违法现象。

6、加强执法信息报送。按时报送农资打假、农业行政执法、“双打”、检打联动工作等统计信息,按要求填报“两法”衔接平台信息。结合农资打假督查、区域协作执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等活动,对部分县市区上报统计信息进行核实和通报。

三、强化执法监督和农业农村普法

7、加强农业行政执法监督。完善农业行政执法制度建设,规范农业执法行为。以明察暗访、交叉检查等形式不定期开展全市农业执法工作督查,加大重大案件督办力度。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

8、加强农业农村普法工作。实施 “七五”农业普法规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3月“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5月“全市法律宣传月”、“12.4”宪法宣传日,组织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广泛宣传农业法律法规,指导农民识假辨假、依法维权。开展农业农村普法试点,选择1个基础较好的县市区成立农民法治夜校,建设农业法治书屋,创建农业法治先进县市,探索农业农村普法新方式新途径。

四、依法规范行政管理行为

9、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落实《湖南省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制定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依法举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建立部门法律顾问制度。

10、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按照《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和《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规定,对拟制发的机关文件进行审查,符合规范性文件要求的,报市政府法制办“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防止违规发布规范性文件。凡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在规范性文件中创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违法限制、剥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违法增加其义务的;凡应当履行法定程序而没有履行的,一律不予受理或退回起草单位补正;清理公告过期失效规范性文件。

11、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要求,公开政务信息,规范办事行为。落实农业部《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办法》,及时公开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完善行政许可信息公开制度,公布农业行政许可结果。

12、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非行政许可的审批事项一律取消;清理群众和企业办事的各类证明,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全面推进“互联网+行政审批”,实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审批和网上监督的“全网化”许可方式;必须到现场办的也要力争做到“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

13、推进落实“三个清单”制度。全面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将“三个清单”纳入农业法治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强“三个清单”落实工作的监督检查。

14、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机制。按照国务院、农业农村部和省政府“双随机”监督检查要求,全面制定发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和监督检查对象信息库。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开展执法监督检查活动,减少检查频次,提高检查实效。

五、加强自身建设

15、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自觉维护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结合我市农业法治政府建设实际,重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依法行政的新要求上来。

16、加强调查研究。将调查研究摆到更加突出位置,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积极参与省农委开展的农业法治建设重大问题研究活动,每个县市区承担1-2个调研任务,奖励优秀调研成果,推动农业法治实践与理论研究相结合,不断提高农业法治工作水平。

17、加强工作考核。根据全市法治政府建设、“七五”普法教育和“谁执法谁普法”考核要求,加强对全市农业法治工作的督查考核,重点考核农业普法、综合执法体系建设、执法装备建设、执法行动开展和案件查办情况。

18、加强作风建设。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抓,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强化问题导向,增强短板意识,在分析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不断总结规律、创新方法、构建机制、推动工作。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落实“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引领党员干部立足本职创先争优,为农业法治事业提供坚强保障。